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形象宣传片项目比选公告
2020-08-06 09:04:49管理员
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拟通过比选方式,对医院形象宣传片项目进行采购,现通过公告的形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。
一、项目概况
(1)项目名称: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形象宣传片项目
(2)项目内容:本次比选拟采购供应商1名。
(3)项目预算:8万元。
(4)采购方式:院内比选
二、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
(1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:
a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b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c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d、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e、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f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(2)投标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经营范围包含以上项目相关的。
(3)比选项目要求的比选申请人特定资格条件:
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,比选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,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原件。
(4)不允许联合体比选。
三、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
(1)比选公告已于2020年8月6日在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官网(http://m.scswyy.com/)发布。
(2)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,自公告发布之日起,请于2020年8月6日至2020年8月12日(法定公休日、法定节假日除外)上午9:00 时至 12:00 时,下午14:00 时至 17:00时(北京时间,下同),在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。
(3)报名流程:供应商提交资质材料至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审计李老师处。审查合格后,在医院党委办公室获取比选文件。
(4)比选文件领取地点: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商业街69号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党委办公室;联系人:刘老师;联系电话:028-86603501。
四、获取比选文件时,经办人员须当场提交以下资质(均加盖鲜章)
1. 有效的营业执照(或法人证书)复印件(注: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);
2. 比选资格承诺函原件;税务登记证副本(复印件);
3.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(②如比选申请文件均由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的,则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。)。
五、比选申请书的递交
(1)比选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4日17:00时,地点为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
(2)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书,比选人将不予受理。
六、比选开标时间:电话通知。
七、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网站(www.scswyy.com)。